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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經相信耶穌了,也一直參加聚會,我也自認已經是一個基督徒了,可是他們還是一直要我受浸。我不受浸,還是可以作基督徒呀!何必一定要拘泥於這外面的形式呢?受浸是一個入教儀式麼?

馬 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,『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。』一個人要得救,他不但需要相信,他也需要受浸。信是接受主耶穌為救主,使我們罪得赦免,並且重生,成為神 的兒女。受浸乃是確認這個,一面憑著在水裏埋葬,藉著主的死,了結我們的舊人;另一面憑著從水復起,藉著主的復活,成為在復活裏的新人。(羅六3~5。) 信和受浸,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驟的兩部分。信而不受浸,是裏面得救,而沒有外面的確認;只是受浸而不信,也只是虛空的儀式而已。

聖 經另外一處經節,約翰福音三章五節,又告訴我們說,『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』從靈生,就是裏面相信、接受主;從水生,就是外面受浸作見 證。所以我們要進入神的國,就必須要從水生,也要從靈生。這兩面都是不可缺少的,不可偏廢的。受浸不是一種儀式,乃是我們接受救恩的確認,宣告我們不只相 信主,接受主,也向天地作見證,向宇宙中的天使宣告,我們是屬神的。甚至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祂站在人的地位上,照著神的命定,也必須受浸。

因此,我們這些信了主的人,必須藉著受浸,好叫我們能進入神的國,得享祂完全的救恩。願主在祂話的光中開啟我們。使我們不再猶豫不決,讓我們都進前來,接受祂的救恩。

【經文佐證】
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。
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

耶穌回答說,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
約翰福音三章五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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