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常題到人的靈。這個靈和中國人常說的靈魂有甚麼區別?聖經如何解釋?

這個問題我相信是眾人都感興趣的問題。一般來說,中國人的觀念是把人分成兩個部分,就是內在的靈魂和外在的身體。但是這樣的分法,並不能準確的釐清或描繪出人內在的功能。

我 們來看聖經到底是怎麼說的。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說,『願你們的靈、與魂、與身子得蒙保守。』在這裏很清楚的讓我們看見,人有三個部分:靈、魂、身 體。那到底人的靈是甚麼?人的靈有甚麼功能?人的靈,乃是人最深的部分,是人與神交通往來的器官。所以,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要在靈裏敬拜,在靈裏禱告,甚 至也能在靈裏與神的靈同作見證。(約四24,羅八16。)

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,人的靈與神發生密切的關係。我們來接觸神,必須用確定合式 的器官,纔能遇見祂。就如聽聲音,必須要用耳朵;看東西必須用眼睛。若運用得不合式,就不能正確的有所接觸、認識、和領悟。同樣的原則,我們必須運用人的 靈,纔能接觸神。那麼人的魂是甚麼?人的魂在聖經原文的意思,就是人的精神,心理的層次。一般來說,魂就是人思想、推理、決定的部分。因此,靈與魂是有分 別的,並不是混在一起的。我們必須有明確的認識,纔能有正確的經歷。所以我們必須認識靈的功能,纔能合式的接觸神,享受神,認識神,敬拜神,並與神交通往 來。約翰福音四章二十四節說,『神是靈,敬拜祂的,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。』可見我們的靈,乃是重在與神來往。

綜上而論,靈和魂是有區別的,是不能混為一談的。但願藉著這樣的解釋,使你能真實認識靈的價值,靈的功能,並使你能與神有更密切的來往。

【經文佐證】
且願和平的神,親自全然聖別你們,又願你們的靈、與魂、與身子得蒙保守,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,得以完全,無可指摘。
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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