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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基督徒告訴我,信耶穌得永生。我認為永生是將來的事,等我老了纔信耶穌也不遲呀,反正能得永生就行了,不是麼?

對 於這個問題,必須先來看永生的定義是甚麼。聖經裏題到的永生,不是我們中國人所講的長生不老。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,這是指神那永遠非受造的生命,而不是指 人天然的生命,也不是指人肉身的生命。永生,永遠的生命,不僅是指時間上的永遠長存,無窮無盡,更是指品質上的絕對完美、完全,毫無短缺瑕疵。

那麼人的生命又是怎樣呢﹖人的生命是天然的,屬肉身的生命,是脆弱而短暫的生命,經不起任何的打擊。人的生命也是很有限的,數十個寒暑,轉眼就過去。任何人也不能豫料在下一分鐘,會有甚麼樣的事情臨到自己頭上。人的生命氣息,甚至於連居住的疆界,都不在自己的掌握之內。

我 們更進一步來看,神的生命和人的生命有甚麼關係。舉例而言,就好比人的一雙手和手套一樣,手套被製造的目的是為了裝手。缺少一雙手裝在裏頭的手套,就沒有 存在的價值。同樣的,人若沒有神的生命作內容,就沒有達到被神創造的目的,也就失去了他生存的意義。所以我們要趁早在人短暫、脆弱的生命之外,得著神那永 遠、完美的生命,作我們生存的意義,以免虛度了一生。神的生命是在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裏,我們只要相信主耶穌,就能得到神的生命。約翰福音三章十五節說, 『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。』神的生命是我們成為神兒女的權柄。人能成為神的兒女,這是何等有福的事;這使我們有何等的身分,何等的地位。人越早得 到這生命,就越早享受這生命的豐富。親愛的朋友們,不要再等待了。現在就敞開你的心,呼求主耶穌的名,接受祂作你的救主和你的生命。

【經文佐證】
人有了神的兒子,就有生命;沒有神的兒子,就沒有生命。
約翰一書五章十二節

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
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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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東吳大學聖經真理研究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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